English

废旧电器被拒之门外

2000-04-2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根据国家环保总局、外经贸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四部门的通知,从今年4月1日起,我国将禁止进口旧电器,包括废电视机及显像管、废电冰箱(柜)、废计算机、废空调器(柜)、废微波炉、废计算机显示器及显示管、废复印机、废摄(录)像机、废电饭锅、废游戏机(加工贸易除外)、废有线电话机(磁卡、投币电话机除外)等。

对于已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,于今年3月31日前进口的,仍按原规定办理。自今年4月1日起,一律不得进口上述废电器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